机动车超过报废年限,上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日,一辆过了报废期本应“退役”的摩托车被骑上马路,因刹车失控,在东升西路上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了碰撞。
当天早上7时许,交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电动车驾驶人王阿姨坐在地上,一边倾倒的报废摩托车并无大碍。“她忽左忽右地打方向,我就踩刹车,可车还是往前冲。”摩托车驾驶员孙某说。
处理事故时民警发现,这辆报废摩托车发动机、刹车都有问题。经查,该车已经使用了16个年头。“根据相关规定,摩托车报废年限为8年至10年,最多可申请延期至11年至13年。孙某的车辆明显早已超过了
报废期。”该民警说。“如果车辆该报废而没有报废继续上路,隐患极大。”秀洲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机动车辆到了报废年限后,操作的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等都会大大降低,加上部分报废车驾驶人未经过正规培训,技术生疏,经常会发生交通事故,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对此,北京汽车解体厂提醒各位要买二手车的车主,一定要注意自己车辆或者准备购买的二手车辆是否到了报废期限。否则在路上行驶被民警查获,不但会被罚款、吊销驾驶证,同时车辆还会被民警收缴。对您,和您的家人也构成了生命威胁。珍爱生命,远离报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