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高速交警在G15沈海高速公路浙闽发卡点拦获一辆损坏极其严重的轿车,车头、车顶凹陷,引擎盖靠绳子固定,前挡风玻璃裂了,车内安全气囊都爆出了2个,活脱脱一辆“报废车”,而它却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报废车车主的安全着实让人担忧。
据司机王某称,前几天他的朋友开车在福建霞浦高速上追尾一辆大货车造成事故,车辆报废严重。昨天下午事故处理完毕,他朋友有事先走了,叫他将
报废车送修。可他检查后发现,报废车损坏虽很严重,可是发动机还是好的,所以就抱着侥幸心理准备开回瑞安修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报废车。民警按照规定对王某处以200元的罚款,并对其开报废车上路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北京汽车解体厂提醒广大驾驶员:上路前,必须做好车辆的检查,确保出行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
“事故车”、“病车”报废车切不可盲目上路,这是对自己同时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