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前往存在黄标车的企事业单位发放责令限期车辆报废黄标车通知书,要求尽快报废黄标车。
人民医院副院长 吕晋洪:“我们将按照昌吉市交警大队相关文件的要求,将在3日之内落实好这项工作。”
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对空气污染较大。昌吉市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将黄标车送到具备资质的报废汽车拆解公司进行车辆报废,并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手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黄标车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点对点进行报废监督。
车辆报废拆解有限公司业务经理 :“我们按照交管部门的流程进行报废拆解,解体,后期我们的工作是将解体后的车辆送往八钢钢厂进行二次回炉,让资源再次利用。”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黄标车限行禁行措施,禁行区面积为29.43平方公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检查力度,对驶入禁行路段的黄标车进行处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南中队副中队长 刘相俊:“我们每天有四组人根据我们不同的区域,对进入市区的黄标车进行整治,处以扣3分和200元的处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还将黄标车信息录入电子抓拍系统,对闯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曝光处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苗子良:“继续和车主、车辆所属企事业单位、还有个人黄标车所属的车主进行对接,一起把这项工作往深入推进,目的就是达到黄标车能按照法律的要求,把他全部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全部
车辆报废,达到消除污染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