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解体厂主营:老旧机动车报废、车辆报废、旧车报废、机动车报废、汽车报废、汽车解体、报废补贴申请、号牌指标更新等。如有报废汽车需求请拨打专线;010-56019485

公司新闻

北京报废汽车解体年限及可延缓北京报废车年限

发布时间:2022-11-18
北京报废汽车解体年限及可延缓北京报废车年限

目前我公司主要有2013黄标车、北京报废汽车解体、北京报废汽车解体补贴,北京报废汽车回收、黄标车补贴方面的业务。

根据《报废标准》及交警总队文件规定,北京报废汽车解体年限及可延缓北京报废车年限如下:

1,出租汽车使用年限8年,不得延缓北京报废车年限。

2,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车、厂定总质量小于1.8吨的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

3,1990年7月6日以后注册登记,厂定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或等于6吨的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1990年7月6日以前注册登记的,使用期限为8年,允许办理最大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

4,自用客车和总质量6吨以上的大货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的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延缓4年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4次(每三个月检验一次)。

5,消防车、吊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使用年限为10年,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检验情况延缓报废,延缓报废期间每年检验1次。

6,右置方向汽车不得延缓报废。

7,延缓北京报废车年限参加特殊检验的汽车,当年度首次到总队直属检测站检验,当年的其它次在支队检测站检验。


北京报废汽车解体,北京报废车年限,北京报废年限,电话010-56019485
相关文章
点我电话咨询:010-56019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