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啊!驾驶朋友的报废汽车上路被查
报废汽车查获现场
27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执勤民警查处一起驾驶
报废汽车,伪造保险标志、检验标志案件。当日11时许,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执勤民警在辛安收费站例行检查过往车辆时,一辆红色别克小型轿车缓慢驶向收费站口,民执勤警例行对该车进行检查。民警要求驾驶员李某出示证件配合检查时,李某称车是跟朋友借的,没带行驶证。民警查询后发现该车系
报废汽车,且其交强险、安全技术检验标志均为伪造。民警立即将该车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据李某称,自己多年没回老家,昨日在青岛下飞机后,朋友开来一辆车借给自己,没想到竟是报废汽车。
了解情况后,大队领导表示驾驶报废汽车属于违法行为,但考虑到驾驶员并不知情且多年未回家,便决定特事特办,暂缓对其处罚。驾驶员李某对民警人性化的处理方式表示感激,并承诺会在探亲后第一时间回大队接受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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