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集中
报废汽车销毁行动,严格按照机动车报废要求标准办理,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进行集中统一报废,报废过程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分所、秩序中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现场监督实施报废,报废过程中严格按照车辆报废解体规范进行,对报废的每一辆车辆照像登记,交警大队车管分所民警及报废企业共同监督解体完后出具报废证明,并实行每一辆
报废汽车建立一个档案,建立相关台账。
报废汽车由于使用多年,零部件老化,不仅尾气排放超标,对大气质量和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危害,而且安全性能差,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道路交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活动现场,县电视台记者进行采访报道宣传,通过宣传报道,提醒广大驾驶员,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并及时主动办理注销登记,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购买二手车辆时也要注意车辆的报废年限,发现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时,要及时举报,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